签证申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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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业交流签证 签证说明
1. 针对在中国大陆境内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者,以专业交流名义来台。
2. 基本上可定义为协会对协会(省级)、公会对公会等相关对等单位之间的交流活动。 3. 专业交流签证可在台湾从事专业交流与观光活动;反之,观光签证仅可从事观光活动,不得有专业交流行为。两者之限制 与差别迥异。 4. 无人数限制且可为中国政府官员身分。 5. 台湾邀请单位须出具邀请函以利签证之办理。(可提供邀请单位代寻与邀请函代办服务) 6. 申请书、应备及证明文件需寄交台湾「利代旅行社有限公司」代为申请作业。 7. 申请天数约为一个月(不含例假日)。 8. 签证有效期限自核发之日起,三个月内有效。 9. 在台停留效期不得逾两个月。 10. 入台签证申请核准后,方得向中国政府申请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。 11. 申请费用:签证每人 RMB 900.- & 台湾邀请函费用则依照邀请单位之产业与类别而有不同价格(若加购台湾旅游产品,则 另有优惠价格提供)。 符合对象
1. 在大陆地区有固定正当职业(如医生、教师、律师等专业性人员)。
2. 可为中国政府官员身分。 应备文件
1. 大陆地区人民入出台湾地区申请书。
2. 二吋白底大头彩照两张。 3.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复印件或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。 4. 个人简历。 5. 在职证明书与兼职证明书(正本)。 6. 最高学历证明与专业证明复印件。 7. 公司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。 8. 大陆受邀单位简介、立案证明复印件、章程复印件、理监事名单与近两年会务活动报告书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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